回复 怪诞的表哥 : 讲真的,作为一名拥有金手指的穿越者,格维斯是想要奋斗的。但是,实力不允许,想要自己奋斗的他偏偏被权势滔天的女伯爵选中,成为了伯爵大人的丈夫。这是一个拥有金手指的穿越者在自己领地上种田发展的故事。……奇异的精灵虫代表着贵族的底蕴,它们所开启的空间能给贵族们带来巨大的财富。绿色的精灵虫能提高农作物的产量,宝蓝色精灵虫能加速人类修炼的速度,金黄色的精灵虫能带来各种矿产,紫色精灵虫……骑士的长剑,精灵的长弓,兽人的嘶吼,魔兽的践踏,巨龙的咆哮…………人族势微,面对即将来临的滔天巨浪,人们竟毫无所觉……群:1045”
回复 叶念琛: 这部《公主和将军高肉》现代大学毕业生魂穿大明,附身在了一个落魄纨绔身上。不读四书五经,写不出锦绣文章,他与科举无缘。但机缘巧合,一块凝结无数人气运的玉石让他逆天气运加身,从而鸿运当头,风生水起。他起于正德,腾达于嘉靖。奸邪小人?正人君子?青天大老爷?朝廷操控手?……其实做个什么样的人无所谓,既然出来混了,混就要混他个逍遥自在,混他个惊天动地。有点自尊,带点无耻,见风使舵,小心行得万年船,大明的王爷就是这么混出来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大明混世王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回复 正华 : 一剑擎天,孤月高悬。少年在盛世之中浮沉,最终登临绝颠,俯瞰九天。翻手即可为云,覆掌便能化雨,双拳可裂星辰,一指能开诸天...却悟不透,空中蓝月为何没有了阴晴圆缺...也不明白,执子之手、与子成说,怎么就成了一种奢望...(PS:第一,主角并不贪玩,贪玩的是小酔而已;第二,一刀最多砍死仙神,不能999级!书友群:78464919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