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6号鼠标 : 塞伦盖提大草原苦苦等待的雨季不期而至,广袤的荒原上披上了一层绿装,成群结队的食草动物从远处迁徙而来,望眼欲穿的食肉动物盛宴开始了……打扰一下;我上辈子叫王天一,男,离异。本是个无忧无虑的快递小哥,每天骑着心爱的小摩托穿越大街小巷,给客户送去期盼和喜悦。后来遇到了意外,那个……就嗝屁了,眼睛一睁一闭一辈子就过去了。也不知道地府咋搞的,竟然把我错打入畜生道转世投胎,他们有没有认真考核过?我曾经扶老太太过马路,为失学儿童捐款,帮助街坊邻居找丢失的小猫小狗,捡到楼上掉下来的内衣都送上门去归还。我这样的好人,就算不”
回复 玄天正宗: 这部《张行长不戴套最后阅读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润书公子 : 有人畏惧我,称我为聊斋之主! 有人巴结我,奉我为唠嗑之主! 有人跟随我,视我为穷逼之主! …… 但,我就是我! 蒲叶,一个绰号为肾斗士的男人。 三秒真男人,我为肾代言! …… 灵气复苏,古老的神秘在现代世界被重新唤醒,无限恐怖,人世间成了惊悚的乐园。 这是一个咸鱼获得聊斋空间,抱着两个小姐姐的大腿,一路作死,活到结局的故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