剧情简介
我的名字叫做杰斯奎恩,7岁那年,我被两个绑匪绑架,差点死亡。在那之后,死里逃生的我得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和一条银白色的腰带,并且看到了隐藏在两样东西深处的秘密..........我是杰斯奎恩,也是疾驰在斯塔灵市街道上的骑士,当你在皎洁的月色中看到那一抹酒红色的身影时,希望你能明白,这座城市很美好,请你别辜负了“她”。
回复 小妖败家仔 : 收破烂收了个不起眼的手电筒,谁知道却有穿越历史的能力。范蠡的佩剑,挺值钱啊,抢了;王羲之的行书,这好宝贝,谢谢哟;秦始皇的皇冠,呵呵,嬴政你还真客气…得到这些能力,崛起有望了。美女们请自重,哥是正经人!”
回复 吃货胖子龙: 这部《吞天》想书名是个很麻烦的事情,嗯,就这个名字了。书如其名,通俗易懂。大明弘治末年,一个开封府大才子成了一名锦衣卫,从此开启了一段波澜壮阔的厂卫历程。才子不爱吟诗作赋,却擅巡查缉捕,手藏绣春刀,破获一件件扑朔迷离的案件。以刑名入手,步步高登,立于朝堂。随着一名锦衣卫子弟,再现明王朝那波诡云谲的朝堂之争。文官说他是士林败类,锦衣卫说他是武夫骄傲。可是不着调的正德皇帝却........
回复 w风雪 : 现代大学毕业生魂穿大明,附身在了一个落魄纨绔身上。不读四书五经,写不出锦绣文章,他与科举无缘。但机缘巧合,一块凝结无数人气运的玉石让他逆天气运加身,从而鸿运当头,风生水起。他起于正德,腾达于嘉靖。奸邪小人?正人君子?青天大老爷?朝廷操控手?……其实做个什么样的人无所谓,既然出来混了,混就要混他个逍遥自在,混他个惊天动地。有点自尊,带点无耻,见风使舵,小心行得万年船,大明的王爷就是这么混出来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大明混世王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