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帅帅的萌新 : 国际佣兵罗开先非洲任务中遇到意外,穿越时空到千年之前的非洲,周边都是黑漆漆的部落野人以及草原猛兽,偶遇乡人也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群体,该怎么生存下去?即使他是个兵王,个体的力量同样微不足道,更何况在没有归属感的非洲。所以……回故乡吧。陌生的城市中,他是不受约束的野蛮人,拐走法蒂玛人的大科学家……搬空君士坦丁堡的学术图书馆……打包阿拔斯人手下的工匠团……等回到东方的土地,却现他居然无法踏足家乡的领土,因为宋王朝的永兴军和秦风路的官僚们都把归来的他当成了肥羊…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千年军国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罗弘笙: 这部《绝命代理》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,喝一口自制的烧酒,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,眯起眼睛,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,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:“浮生,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,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,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,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。” 许多年后,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,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、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,来到城市,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,咬过跪过低头过,所以荣耀。 其爷如老龟,死于无名。其兄如饥鹰,搏击北方。其父
回复 半路出家人 : 墨穷从未想过他会突然拥有超自然能力,直到他朝着太阳射了一箭。 绝对的命中意味着他可以是绿茵场上的神,篮球界的上帝,游戏里的大罗金仙…… 他以此可以轻易地成为人生赢家,华丽地度过一生,财富与权力都不会是难事。正当他以此改变命运,享受人生时,他却见到了自称来自蓝白社的收容人员…… 当他理解这个在世界暗处执行必要之恶,维护人类安全的组织时,他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目标:我要成为蓝白社长。。